辽宁、山东、福建 3 艘航空母舰,海南、广西、安徽、湖北 4 艘 075 型与四川 1 艘 076 型两栖攻击舰——这 8 艘均以省级行政区命名。一张地图看清它们的分布,并附海军命名条例与未来命名池。
按海军命名规则,航空母舰与两栖攻击舰以省级行政区命名。颜色越深,舰艇层级越高:航空母舰最深,075 型两栖攻击舰最浅。可拖动缩放,鼠标移上去看具体类型。
下表汇总 8 艘以省级行政区命名的航母与两栖攻击舰,舰名中的省份即其在地图上的高亮位置。
| # | 舰艇 | 舷号 | 类型 | 服役日期 | 排水量(约) | 命名行政区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辽宁舰 | 16 | 航空母舰(库兹涅佐夫级·常规动力滑跃) | 2012 年 9 月 25 日 | 约 6.1 万吨 | 辽宁省 |
| 2 | 山东舰 | 17 | 航空母舰(002 型·常规动力滑跃) | 2019 年 12 月 17 日 | 约 6–7 万吨 | 山东省 |
| 3 | 福建舰 | 18 | 航空母舰(003 型·电磁弹射) | 2025 年 11 月 5 日 | 8 万吨以上 | 福建省 |
| 4 | 海南舰 | 31 | 两栖攻击舰(075 型) | 2021 年 4 月 23 日 | 约 3.6 万吨 | 海南省 |
| 5 | 广西舰 | 32 | 两栖攻击舰(075 型) | 2021 年 12 月 | 约 3.6 万吨 | 广西壮族自治区 |
| 6 | 安徽舰 | 33 | 两栖攻击舰(075 型) | 2022 年 9 月 | 约 3.6 万吨 | 安徽省 |
| 7 | 湖北舰 | 34 | 两栖攻击舰(075 型) | 2025 年 8 月 1 日 | 约 3.6 万吨 | 湖北省 |
| 8 | 四川舰 | 51 | 两栖攻击舰(076 型·电磁弹射) | 预计 2026 年(已下水) | 约 5 万吨 | 四川省 |
* 福建舰(003 型·电磁弹射)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正式入列。 ** 四川舰(076 型首舰)已下水,预计 2026 年服役,目前尚未正式入列。
辽宁舰:从"瓦良格"到"辽宁"。 辽宁舰(舷号 16)是中国第一艘服役的航空母舰,其前身为苏联海军库兹涅佐夫级二号舰"瓦良格"号——1991 年苏联解体时完工约 67%,由乌克兰继承。1998 年经商业渠道购得后于 2000 年 6 月启程拖往中国,因黑海海峡受阻绕行好望角,直至 2002 年 3 月 3 日才抵达大连港。2005 年起由大连船舶重工续建改造,2012 年 9 月 25 日正式交付海军并命名为"辽宁舰",舰名取自其改造地辽宁省。
山东舰:第一艘国产航母。 山东舰(舷号 17)是中国第一艘国产航空母舰,也是第二艘入列的航空母舰,型号为 002 型。它在辽宁舰改装"瓦良格"号的经验基础上自主设计建造,2013 年 11 月 19 日于大连开工,2017 年 4 月 26 日下水,2019 年 12 月 17 日在海南三亚交付海军并命名为"山东舰",舰名取自山东省。相比辽宁舰,其舰桥更紧凑、飞行甲板与机库更大,载机数量与出动效率更高。
福建舰:首艘电磁弹射航母。 福建舰(舷号 18)是中国第三艘航空母舰、第二艘自行设计建造的航母,型号为 003 型;它也是中国首艘采用全通平直甲板与电磁弹射的航母,更是全球第一艘配备电磁弹射的常规动力航母。该舰由江南造船厂于 2016 年前后开工,2022 年 6 月 17 日下水,2025 年 11 月 5 日正式入列,舰名取自福建省。满载排水量 8 万余吨,设 3 台电磁弹射器,标志着中国进入"三航母时代"。
两栖攻击舰:从 075 到 076。 海南、广西、安徽、湖北四舰均为 075 型两栖攻击舰,满载排水量约 3.6 万吨,自 2021 年起陆续入列,舰名取自对应省级行政区。四川舰(舷号 51)是首艘 076 型两栖攻击舰,满载约 5 万吨、配备电磁弹射,是全球首型弹射型两栖攻击舰,已于 2024 年 12 月下水,预计 2026 年服役。四艘 075 在地图上以最浅色呈现,四川舰则以中等深色单列一档。
航母与两栖舰都用省名。 按海军命名条例,航空母舰与两栖攻击舰均以省级行政区命名。目前已入列 3 艘航母(辽宁、山东、福建)与 4 艘 075 型两栖攻击舰(海南、广西、安徽、湖北)。
四川舰是"下一档"的代表。 076 型两栖攻击舰首舰四川舰(舷号 51)配备电磁弹射,是全球首型弹射型两栖攻击舰,目前仍在舾装 / 海试,尚未正式服役;入列后将在地图上以中等深色(076 档)呈现。
下列规则决定了"哪些舰能用省名"——航空母舰、巡洋舰与两栖攻击舰以省级行政区命名,其余舰种(驱逐舰、护卫舰、补给舰、登陆舰等)各有所属。下文先说条例的来历与命名权限,再给一张完整舰种命名对照表,最后说明三大舰队如何按区域划分舰名。
舰艇命名依据 1978 年 11 月 3 日中央军委批准、同月 18 日由海军颁发的《海军舰艇命名条例》;1986 年 7 月 10 日海军又对该条例作了补充和修改。命名权限上, 一级舰 (航空母舰、战列舰、巡洋舰、核潜艇)由总参谋部命名, 二级舰 (驱逐舰、护卫舰、潜艇、大型登陆舰)及其以下由海军命名。
| 舰种 | 命名来源 |
|---|---|
| 航空母舰、巡洋舰、两栖攻击舰 | 省级行政区(省 / 自治区 / 直辖市 / 特区) |
| 驱逐舰 | 大中城市(省会、计划单列市等) |
| 护卫舰 | 中小城市(地级市) |
| 核潜艇 | "长征"加序号 |
| 船坞登陆舰、坦克登陆舰 | 山脉("山") |
| 步兵登陆舰 | 河流("河") |
| 训练舰 | 人名 |
| 补给舰 | 湖泊 |
| 辅助船艇 | 所在海区 + 性质 + 序号(如"东拖""北油") |
为避免重名,舰名严格按三大舰队辖区划分,同一舰队的舰名只能从该舰队对应的省级地名中选取:
北海舰队(华北、东北、西北 · 14 个): 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内蒙古、青海、甘肃、宁夏、陕西、山西、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东、河南
东海舰队(华东 · 8 个): 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湖北、新疆
南海舰队(华南、西南 · 9 个): 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四川、重庆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
也有例外情形:如隶属南海舰队的 169"武汉"号、170"兰州"号驱逐舰,舰名(武汉属湖北、兰州属甘肃)并非华南、西南地名。
当前 8 艘已用掉辽宁、山东、福建、海南、广西、安徽、湖北、四川。按命名条例,以下省级行政区仍有资格用于未来航母与两栖攻击舰(台湾、香港、澳门按惯例不用于命名):
省(15 个): 河北、山西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江苏、浙江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南、广东、贵州、云南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
自治区(4 个): 内蒙古、宁夏、新疆、西藏
直辖市(4 个): 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
注: 第 4 艘航母(舷号 19,004 型)已在建造中但尚未公布舰名,将从上述命名池中选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