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# | 省级行政区 | 土地面积 (km²) | 占全国面积 (%)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| 1,664,900 | 17.150% |
| 2 | 西藏自治区 | 1,228,400 | 12.653% |
| 3 | 内蒙古自治区 | 1,183,000 | 12.186% |
| # | 省级行政区 | 土地面积 (km²) | 占全国面积 (%) |
|---|---|---|---|
| 30 | 北京市 | 16,410 | 0.169% |
| 31 | 天津市 | 11,966 | 0.123% |
| 32 | 上海市 | 6,340 | 0.065% |
| 33 | 香港特别行政区 | 1,107 | 0.011% |
| 34 | 澳门特别行政区 | 33 | 0.000% |
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,超过100万平方公里的有三个:新疆、西藏、内蒙古; 全世界超过200万平方公里的国家有12个,超过100万平方公里的有19个。
多数介于10万到100万平方公里;
最小澳门只有33平方公里大约是新疆的5万分之一。
从 166.49 万平方公里的新疆,到 33 平方公里的澳门,跨度近 5 万倍。
把表格按面积降序排列,最醒目的事实是集中度极高:新疆(1,664,900 平方公里,占 17.150%)、西藏(1,228,400 平方公里,12.653%)、内蒙古(1,183,000 平方公里,12.186%)、青海(722,300 平方公里,7.440%)、四川(486,000 平方公里,5.006%)五者合计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 54.4%。也就是说,一半以上的国土集中在五个西部与北部省区,而这些地区承载的人口与经济体量却远低于其面积占比。
表格右侧为每个省级行政区配了两个体量相当的国家,用来建立直观感受:新疆面积接近伊朗(1,648,195 平方公里),西藏与安哥拉相当(1,246,700 平方公里),内蒙古可对标哥伦比亚(1,138,910 平方公里),四川则接近土库曼斯坦(488,100 平方公里)。这种换算能把「1,664,900」这样难以想象的数字,变成「大约等于一个伊朗」的具体概念。
排序末尾同样富有信息量。澳门特别行政区仅 33 平方公里,香港特别行政区 1,107 平方公里,上海 6,340 平方公里,天津 11,966 平方公里,北京 16,410 平方公里。上海、天津、北京三个直辖市加起来约为新疆的 2.1%(约五十分之一),却承载了高度密集的人口与经济产出。面积与经济体量之间的强烈反差,是理解中国区域经济的第一课。
本页表格支持按面积排序,也可在搜索框输入省份名称即时定位。「占比」一列以全国陆地总面积为 100% 基准计算。需要说明:面积为陆地面积口径,不含领海与专属经济区,因此与部分包含海域面积的资料存在差异。